珙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1月23日零时终止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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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7日发表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按照《宜宾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1月23日零时终止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的通知》(宜污防攻坚办〔2022〕3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珙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决定于1月23日零时终止1月15日零时启动的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同步终止1月14日零时启动的Ⅲ级黄色应急响应)。
请各成员单位在确保环保措施全面落实且正常运行的情况 下科学有序组织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坚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 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久久为功,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珙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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