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2020年第三季度欠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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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经我局核实,至2020年09月30日,下列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如下,现予公告。
***:欠税公告(2020年第3季度).xlsx
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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