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来泰开展辐射安全检查
1月11日—13日,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刘怡刚总工程师率队来泰开展辐射安全检查。1月11日夜里,检查组对中核(泰州)辐照技术有限公司、中核(兴化)辐照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检查组查阅了2家辐射工作单位的辐射安全管理档案及日常运行维护记录,现场检查了辐照装置安全防护、运行管理情况,并对中核(泰州)辐照技术有限公司放射源换装点安全防护设备进行现场测试。
1月12日,检查组听取了中核(泰州)辐照技术有限公司、中核(兴化)辐照技术有限公司辐射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并对2家单位进行补充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在兴化召开检查情况通报会,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切实增强辐射安全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精神,坚持“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让发展和安全两个目标有机融合。二要切实增强学法守法意识。相关辐射工作单位一定要认真履行辐射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学习培训,依法办理辐射安全许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辐射装置的运行管理及安全防护。三要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相关辐射工作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风险导向,对检查中暴露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高标准优化辐射安全设施设计方案、严要求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切实消除辐射安全隐患。
江苏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局、江苏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通过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参加工作情况汇报会和检查情况通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