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实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覆盖
为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近日,县残联根据《山东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关于将重度听力言语和多重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范围的通知》,对新增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有932名一、二级听力、言语和多重残疾人将从2017年1月1日起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016年是全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第一年,我县出台了《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全年共为57***名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422万余元,有效改善了困难残疾人生活状况和重度残疾人护理条件。
据了解,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沂源县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补贴标准每人每月9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沂源县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肢体、听力、言语以及多重残疾人,所有类别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现全覆盖,补贴标准每人每月8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向镇(街道)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