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工会为女职工撑起权益保护伞
靖江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靖江市总工会推出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整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工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共34个条款,全面梳理了与妇女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在孕期、月经期、产期、哺乳期和更年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权益保护,还详细规定了女职工在平等就业、民主管理、禁忌劳动、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待遇等方面的权益,让女职工无需东找西找,一份合同即可知悉其特殊时期的全部权利。在工会和援助中心联合推动下,目前共有500家规模以上企业签定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并且已向劳动保障部门备案,有力地维护了女职工合法权益。这项活动不仅仅止于普法的效果,更是法律援助机构发挥主观能动性借助社会组织促进企业规范用工、推动女职工权益保护的一次重大尝试,实践证明方案可行,效果显著,让法律援助深入广大女职工内心,真正让法律援助看得见、听得到、找得到、用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