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雄司法所四员助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古雄司法所“四员”助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古雄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排查员、评估员、服务员、宣传员“四员”职能作用,积极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力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员”。高度重视基层基础风险点排查化解工作,定期召开形势分析会,摸排各行业、各领域不稳定因素,采取上下联动、多部门协调等措施,持续关注并主动收集、化解、稳控、***处理矛盾纠纷。目前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 45起,接待群众来访20人次,调解成功率达90%。
二是做好风险隐患“评估员”。严格落实市、区《关于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施意见》,坚持重大项目风险评估制度,围绕重大决策、重点项目、重大改革及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对评估事项的可行性、合法性、合理性、风险性等进行评估审查。
三是做好人民群众“服务员”。积极发挥人民调解机制作用,规范行政调解程序,灵活采取多种调解方式,依法及时就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真正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重大矛盾风险不出市域”。2021年司法所已参与各类调解5次。
四是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员”。利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宣传党的政策、国家法律、公民道德、公序良俗,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产生。2021年已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场,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摆放展板20块、提供咨询服务15余人次、悬挂横幅50余条;利用微信公众号、法润民生群推送普法信息20篇,转发8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