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编办做好严细新实四字文章不断提高事业单位管理水平
大东区委编办始终严格贯彻落实《辽宁省机构和编制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改革有关要求,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推动发展”的原则,着力提升事业单位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促进事业单位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严”格审批。一是比照事业单位设立条件,对新设单位严把入口关,确需设立的,严格按照规定和流程执行操作;不再新设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二是比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对单位名称等机构编制事项不科学、不规范的情形,全面排查梳理,并在日常管理中逐步规范到位。三是严守事业单位机构个数和编制总量两个不突破的工作底线,从严从紧控制增量,科学高效优化存量。
“细”化管理。一是细化编制管理。探索建立了“超编事业单位名单”制度,对实有人数大于机构编制数的超编事业单位,原则上人员只出不进,因履职需要确需增加编制的,结合实际可通过两种方式予以解决,方式一:按照“人随编走”的原则,人员从原单位带编调入新单位;方式二:优先从系统内事业单位空余编制调剂解决,不足部分由机动编制予以补齐。真正***了严控编制与满足事业发展需要之间的矛盾。二是细化科级领导职数使用审核管理。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数据库和机构编制台账,认真核实事业单位科级职数核定情况和实际配备情况,必须在空余职数限额内提拔干部,避免干部超配情况的发生。三是细化“出入编”业务的管理。严把出入编手续及相关证明材料,材料不齐全的一律不予通过;设置预警提醒,对临近退休人员提前告知部门单位抓紧办理出编手续,避免超编进人、违规进人情况的发生。
创“新”改革。按照上级部署,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日常教学需要,探索建立了中小学“总量控制,按需调配”的运行机制,彻底打破了机构编制对教育资源发展的制约和束缚,从根源上解决了中小学编制失衡的问题。
力求“实”效。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机构编制职能作用,恢复独立设置了大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大东区卫生监督所,通过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大东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为加强大东疫情防控工作力量提供了有效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