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芝麻香油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1批次不合格芝麻香油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关于特易购商业(辽宁)有限公司沈阳北海分公司经营的不合格棒棰岛芝麻香油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经沈阳食品检验所2017年11月23日抽验,2017年12月20日出示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除食品标签)符合CB/T8233-2008、GB2760-2014、GB2762-2017标准要求。食品标签中营养标签的其他内容不符合GB28050-2011标准要求。该产品的生产者名称:大连调味食品厂;食品名称:芝麻香油;商标:棒棰岛+图形;规格型号:218ml/瓶;生产日期:2017-4-28。
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五)项:产品标准代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告书。
经现场检查,该批次芝麻香油已全部售出,企业表示将不再经营该品牌芝麻香油,并于2017年12月27日启动产品召回程序,发出了召回公告,未召回不合格产品。
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