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青山工程2013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三期工程(二次公告)
鞍山市青山工程2013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三期工程(二次公告)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政府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鞍山市青山工程2013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三期工程(二次公告)
2.招标单位: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3.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4.计划工期:2013.10.10--2013.11.30 共52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日期由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确定
5.招标范围:鞍山市青山工程2013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三期工程(二次公告)共三个标段:
一标段:丰源镁砂厂外围 计划投资人民币1057.96万元
四标段:岫岩满族自治县兴隆二道河铁矿、岫岩满族自治县兴隆五道河村佟家隧道取土场 计划投资人民币694.51万元
七标段:岫岩满族自治县前营子胡家堡村取土场、岫岩满族自治县前营子政府后取土场 计划投资人民币468.7万元
注:计划投资仅供参考非拦标价,拦标价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人民币100000.00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施工资质;
4、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设计资质;
5、本项目可以接受以设计、施工分别为独立法人的联合体投标;
鞍山市青山工程2013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三期工程(二次公告)内各标段兼投不兼中(投标人须选择中标优选顺序,否则按自然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工程)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报名时间:2013年9月10日至2013年9月14日(每天8:30时 ----16:00时)
2.报名要求:报名时需要提供如下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发售时间:2013年9月10日至2013年9月14日(每天8:30时 ----16:00时)在辽宁兴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1000元(售后不退)
其它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2013年9月30日下午13:30时
开标地点: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王思博
电 话:0412-555361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兴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国大酒店601室
开 户 行:邮政储蓄银行崇山东路支行
账 号:1003***********001
联 系 人:仲崇家
电 话:024-86205800
传 真:024-86398551
辽宁兴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