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棚甸子镇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编号98〔4—25〕)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98〔4—25〕):2013年、2014年省委常委会连续两年没有研究环境保护工作议题。2015年5月以来,省委、省政府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认识不断提高,但由于种种原因,在生态环境保护实际工作上投入精力有限,统筹协调不够,抓工作落实的力度不大。
二、整改目标
二棚甸子镇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三、整改结果
1.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指导完善考核体系,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案件和反馈的意见办理情况涉及环境问题的整改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履职尽责考核,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2.加强对全镇各级环保工作的监督,对未按时完成整改目标、履职不到位、不敢为、不愿为的及时诫勉,情节严重的严肃问责。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镇党委政府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4月26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二棚甸子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24--4817223
邮寄地址:二棚甸子镇人民政府
二棚甸子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