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中心办函201854号关于深圳市宝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82290号的复函
梁金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新湖路市政景观综合改造升级工作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意见函复如下:
一、中心区新湖路长约6.5公里,道路红线宽50米,是贯穿宝安中心区的发展轴线,是中心区联系前海的重要通道。您提出的建议对于提升宝安中心区城市品质具有积极意义。
二、按照区委区政府中心区景观提升的要求,我办组织编制了完成《宝安中心区街道景观和街道小品规划设计》和《宝安中心区景观提升设计标准》。以上成果对包含新湖路在内的中心区道路的铺装、绿化、街道小品、照明环境等提出了具体的指引,其中新湖路定位为中心区的迎宾大道,要求营造具有丰富绿荫的生活空间。
三、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在中心区道路景观规划和相关标准指导下,中心区陆续开展了相关道路景观提升,已完成裕安一路、罗田路、宝兴路等路段的景观提升,近期正在开展创业一路、宝华路、海秀路等路段的景观提升工作。我们相信待新湖路周边条件成熟后,将进行统一景观提升,打造成中心区重要的景观道路。
四、您提出的道路两侧业主参与道路景观建设的建议,符合市、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已建成的壹方中心项目按照该思路进行了建设,相信区政府会大力支持。
感谢您对中心区规划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宝安区中心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2018年7月13日
联系人:周为 联系电话:29996977 130****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