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关于铁甲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方案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确保饮用水安全”,为更加科学合理的划定水源保护区,有效解决水源地周边环境管理与群众生产生活之间的突出矛盾,我市拟对铁甲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调整。现将《东港市铁甲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方案》公示如下:
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本次调整后铁甲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总面积117.84km2。
一级保护区:铁甲水库库区正常蓄水水位线89.1m高程线以内范围的全部水体和陆地为一级保护区水域;取水口半径500米范围内水位线沿外径向延伸200米的陆地为一级保护区陆域,面积为20.56km2。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边界外径向距离2000米范围,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的陆地区域,为二级保护区陆域。面积为47.69km2。
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边界外径向距离2000米范围,但不超过铁甲水库汇水区边界的区域,为准保护区。面积为49.59km2。
公示时间自2018年4月24日至28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东港市环境保护局联系。
联系人:姜君 联系电话:7552013 传真:7552005
邮箱:dgcmb2012@163.com
东港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