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新金野石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审批前公示
肇庆市高要区新金野石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 2018.7.31 |
项目名称 | 肇庆市高要区新金野石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肇庆市高要区新金野石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肇庆市高要区蛟塘镇新塘村土名那水边S272省道东50米新塘经济合作社厂房之二(N22.886570°,E112.611563°) |
评价类别 | 报告表 |
环评单位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建设规模(内容) | 项目占地面积2400m2,建筑面积2400m2,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主要从事橱柜的制造及销售,年产橱柜250套。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1)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生活废水:三级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 (2)废气:木材加工TSP:集气罩+中央布袋除尘系统(风机总风量6000m3/h)+15m排气筒;石材加工TSP:采用湿法作业;封边、拼装有机废气:UV光解+活性炭+15m排气筒;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恶臭:无组织排放。 (3)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边角料、木质粉尘、废包装材料、沉淀池污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污泥:边角料、木质粉尘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材料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沉淀池污泥定期委托资源回收公司清运回收,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污泥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废活性炭:设置危废暂存间,并做相关防护收集后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减震、厂房隔声、吸声。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和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排入新江涌。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木材加工粉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二级标准(第二时段),石材加工粉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有机废气VOCs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厂区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改扩二级标准。 (3)噪声排放标准:营运期东、南、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1);其它固体废物处置按其性质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 |
经研究,为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十个工作日(2018年8月2日至 2018年8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受理公示期内来信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湖西一路20号 邮编526100
联系电话:0758-8366984
传 真:0758-8366198
***:1、肇庆市高要区新金野石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2、肇庆市高要区新金野石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