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全市应急管理体系日臻完善
11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实施一周年。日前,记者从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了解到,一年来,我市以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契机,以建立健全“一案三制”为核心,以组织实施“一网四库”工程为重点,以大力推进“一线五点”示范建设为突破口,依法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显著提高。
据介绍,在成立应急管理机构和专项工作机构的基础上,我市各县(市)区政府、街道(乡镇)、社区(村屯)以及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学校进一步加强了应急组织机构体系建设,全市已初步建立起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了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
我市已完成市本级总体应急预案库、专项应急预案库和部门应急预案库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全部建立起本级应急预案库,所有乡镇(街道)、社区(村屯)、企业和学校均开展了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今年相继制定了《鞍山市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鞍山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鞍山市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鞍山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一批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完善了应急预案体系,为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还积极开展预案演练活动,累计开展各级各类应急演练近3000次。市政府应急办经常对各地区、各部门应急职守情况,特别是夜间和节假日的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大部分地区和部门均能严格执行领导同志在岗代班、两名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
为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建设,全市组织开展了“一网四库”工程建设,即在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全面建立应急信息联系网络和应急专家库、救援队伍库、救援物资库、突发事件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并取得了较好成效,为政府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提供了有力支撑。我市还在全市推行了“一线五点”示范建设,即各地区以基层基础建设为主线,市级以一个县(市)区为示范点,各县(市)区分别选取一个街道(乡镇)、社区(村屯)、企业、学校为示范点,全面开展应急组织机构、应急预案、信息报告、救援队伍、科普宣传等应急体系建设,实现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