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学习韦登义同志先进事迹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于深入开展学习韦登义同志先进事迹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科室、区法律援助中心、杨浦公证处、区各基层司法所、区各律师事务所、区各法律服务所、区人民调解协会、区安置帮教协会、新航社区服务总站杨浦工作站:
韦登义同志系平凉路街道老韦调解工作室的人民调解员。2007年4月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以来,成绩显著,是我区的五星级人民调解员,先后被评为上海市人民调解能手、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首席人民调解员、上海市司法行政工作十佳标兵个人。在他的身上体现了信念坚定、信仰忠诚、执着奉献人民调解事业的政治觉悟;爱岗敬业、钻研业务,扎扎实实工作的从业态度;耐心细致、心系群众,严谨认真的工作作风。为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爱岗敬业、忠诚奉献、创先争优,为司法行政事业作出新贡献。局党委研究决定,紧密结合本区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在系统中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 总体目标
通过学习韦登义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把开展学习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作为积极弘扬司法行政正能量的良好契机,教育和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和广大司法行政工作者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群众路线,严肃执法执业纪律,真正在思想认识上有大提高、精神面貌上有大提振、工作水平上有大提升、纪律作风上有大改善,积极完成司法行政工作各项任务,为杨浦打造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不断作出新贡献。
二、 具体方法
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从2016年3月开始到8月底。重点抓好“宣传发动、讨论学习、实践提高”三个阶段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阶段(3月——4月)
1、广泛宣传,研读先进事迹。全面收集整理韦登义同志各类先进事迹、宣传报道、照片视频,梳理归纳事迹材料,编印成册,在司法行政系统内发放学习,广泛宣传,引导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者认真学习研读韦登义同志先进事迹,坚定理想信念,树立高尚品格。
2、宣传发动,召开动员会。召开司法行政系统学习韦登义同志先进事迹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大会,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发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学习韦登义同志先进事迹的重大意义,在我区司法行政队伍中掀起学习先进、争创先进的高潮。
3、深入学习,召开座谈会。邀请机关干部、律师、公证员、基层司法所代表和与韦登义同志共事过的调解员及调解成功的当事人等,参加先进事迹学习座谈会,面对面、零距离听取韦登义同志在工作中的任劳任怨、恪尽职守,热心待人,关心关爱同事的真实事例,畅谈感想体会,努力营造广大机关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立足岗位,爱岗敬业,向先进学习的良好氛围。
(二)学习讨论深化阶段(5月——6月)
1、开展学习先进大讨论。在学习先进事迹的基础上,着重围绕进一步增强执法为民、服务为民意识,增强在司法行政岗位建功立业意识,组织专题讨论,引导和启发广大司法行政工作者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和拼搏意识,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各项改革与发展。
2、开展学习心得展评。组织司法行政工作者参与学习先进心得交流展示活动,机关各科室,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基层司法所各组织1篇(多者不限),集中进行展示。
3、开展对照检查。以韦登义同志先进事迹为标杆,立足本职岗位,联系生活、学习、工作各个方面认真查找自身不足,寻找在工作状态、服务群众上的差距,转变工作作风,提振工作精神,补足工作“短板”。
(三)总结提高践行阶段(7月——8月)
1、开展“岗位践诺”活动。要坚持学用结合,把学习热情转化为岗位行动,把学习先进与诚信建设主题活动相结合,组织党员干部围绕筑诚信、守规矩,提效能、促发展做出承诺,特别是窗口单位的党员干部,做到在岗位行动上争当先锋,带头亮出身份,亮出承诺,坚定理想信念,争创岗位佳绩,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2、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以“一线工作法”、“双千”、“双结对”活动为载体,组织动员广大机关干部深入社区、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慰问社区老党员,与困难群众结对,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优势,义务提供法律咨询,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3、开展“学习韦登义,榜样在身边”活动。及时发现、培育、树立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服务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等方面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表彰一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典型,用身边的先进人物和鲜活事例,教育引导和激发司法行政队伍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三、组织保障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宣传教育活动的领导,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陆静为组长,副局长王美凤、唐明祥、周志宇,副处级调研员仇玉华为副组长,负责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成员由办公室、政治处、律师公证工作科、依法治理工作科、社区矫正工作科、基层工作科、医调办和法律援助中心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
(二)检查督促,推动落实。要针对局机关、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各支队伍,实施分类指导,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活动扎实有序推进。要充分利用局域网、党务公开栏、微信等媒介平台,多角度多方位开展宣传报道,总结推广活动经验、重要成果,把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要加强信息畅通和情况交流,形成推动宣传教育活动的正能量。
(三)统筹兼顾,确保实效。宣传教育活动要与“两学一做”紧密结合,要与加强机关干部理想信念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要与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效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相结合,要与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相结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在转变作风上见实效;在筑诚信、守规矩、提效能、促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见实效;在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打造上海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落实区各项重点工作上见实效。
上海市杨浦区司法局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