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街道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4﹞6号)、《***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江苏省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19号)和《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的通知》(市安委会〔2014﹞3号〕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大本街道对“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和以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为重点的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简称“专项整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全国和本市近年来安全生产事故的沉痛教训,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切实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主要措施,通过严密组织、联合执法,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取缔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活动,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切实解决一些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推动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本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范围、重点内容
重点范围: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消防、油气管道、交通运输等。
重点内容:
(一)具有共同特点的非法违规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 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 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检查内容
1、建筑施工
重点打击和治理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建设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事项,不进行整改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2、消防
由派出所牵头地毯式排查大桥社区内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综治办按照网格化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居民区消防灭火器配备,针对居民住宅楼、沿街商铺的消防隐患进行集中排摸整治,组织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加强对各类网吧的消防监督检查,确保以上场所不发生火灾事故。
3、危险化学品
对危险化学品,重点打击和治理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者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储存、经营的;无证经营、重装、运输;夏季禁限时间段违规装卸、运输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化学品。
4、特种设备
重点打击和治理无证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无证或证书超过使用期限未按时培训的;非法制造、使用土锅炉、土电梯的;电梯等特种设备无证使用、超期未检、维保单位不按规定进行维保。
5、“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重点打击和治理辖区中企业因关、停、并、转逐一呈现大量的闲置厂房进行的出租、转租现象;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将尚未改建拆除房屋和政府储备土地挪作他用,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基础设施老化,消防设施设备陈旧,应急照明、安全指示灯、灭火器材形同虚设;承租人、借用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租用房屋内非法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
6、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为重点的粉尘单位
继续开展对本地区铝镁制品机加工和家具制造、高纯试剂生产使用、芯片加工类企业及其他存在煤粉、面粉、淀粉、血粉、鱼粉、纸粉、木粉、棉花、烟草、塑料、染料等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排查,发现一处及时上报。
三、时间步骤
要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专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8月20日-8月31日)
各组要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督促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隐患,将排查出的问题逐条逐项梳理,列出问题清单,对表立即落实整改。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 (9月1日~11月30日)
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六类非法违法、违规规章行为需要综合治理的,牵头部门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并从严从重处理。对以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对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街道将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项行动期间,街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定期通报督察发现的问题。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凡是发生较大伤亡人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制度,严格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
(二)加强宣传发动
将此次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改视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以此为契机,利用各种宣传渠道,让社区职工群众共同参与,营造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良好态势。
(三)注重长效监督机制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改,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监管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好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对策,构筑安全生产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