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加强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镇)人口计生办,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关于加强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杨浦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关于加强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建设的
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建设,促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根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以下简称“中央《决定》”)、《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以及《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沪委发〔2007〕6号,以下简称“市委《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深入推进本市人口计生工作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人口问题在本质上既是发展问题,又是民生问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基础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按照***、***的要求,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积极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改革与发展,积极探索统筹解决特大型城市人口问题的新路子,在全国起到了率先、示范和引领作用。全市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人口再生产类型在全国率先转变为“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模式,有力地促进了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近几年来,市和各区县不断加大人口计生机构和队伍网络建设的力度,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但是,要清醒地认识到,上海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四个中心”进程中,仍然面临着错综复杂的人口问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已经步入到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迫切需要实现转型升级。与新形势、新任务和新目标相比,全市人口计生工作队伍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主要是:基层工作力量不足,队伍结构不合理,创新型人才缺乏,职业化水平较低,整体素质亟待提高,等等。
因此,各级政府和人口计生等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人口计生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人口计生工作队伍建设的推进力度,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人才发展指导方针,积极构建与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改革发展新形势相适应的队伍网络,充分发挥这支队伍网络的宣传优势、服务优势、群众优势和信息优势,立足打基础、谋长远,惠民生、促发展,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城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有机结合,为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遵循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立足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动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升级,以队伍职业化建设为核心,以人口计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为抓手,以适度增量、结构优化和素质提升为重点,大力实施“强基提质”工程,不断提高全市人口计生工作队伍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主要目标
“十二五”期间,落实中央《决定》和市委《意见》关于“按照常住人口规模比例配备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要求,夯实基层力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整合社会资源,有计划地逐步实现每万常住人口至少配备4名专职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目标。
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基本建成覆盖全面、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信息畅通、运转高效的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网络;形成一支由各类人才为主组成的集党政管理、宣传倡导、科技服务、信息综合、群众工作“五位一体”的人口计生职业化工作队伍。
(三)遵循原则
1、统筹规划、科学设岗。各级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要把人口计生队伍建设纳入整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明确目标和政策措施,依据法定职能,科学设岗,合理配置,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切实加强财力保障。
2、协调推进、重点突破。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党委和政府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以夯实基层基础、推进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为工作重点,着力优化队伍结构、提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各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发展特征和人口计生工作基础等方面的差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鼓励探索创新、大胆实践,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政策制度和服务管理。
三、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和主要举措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口计生工作力量,夯实工作基础
基层人口计生工作力量是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关键。 各区县要针对当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基层人口计生队伍。
(1)每个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人口计生办应当至少配备3名专职人口计生工作人员,为了符合行政执法的要求,其中至少有2名为公务员。每个镇(乡)、街道社区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家庭计划指导站)应当至少配备3名人员。
(2)村(居)委会要进一步巩固和强化人口计生主任(专干)力量配备,确保每个村(居)民委员会至少有1名人口计生专(兼)职干部。每个村(居)家庭计划指导室应当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口计生社工。
(二)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大力加强人口计生社会工作队伍建设
区县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充分运用和整合现有资源,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为镇(乡)街道人口计生部门、社区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家庭计划指导站)、村(居)委配备专业人口计生社会工作者。所需经费纳入区县财政预算。
除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外,梳理、整合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在现有社会工作、生殖健康咨询、心理咨询、家庭计划指导、婴幼儿早期启蒙、人口信息统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助执法等人员基础上,整合建立一支工作多领域、构成多元化的人口计生社会工作者队伍。积极推动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广泛参与”的人口计生社会工作格局,实现人口计生工作的“柔性化管理、人性化服务、社会化运作”。
(三)整合社会资源,延伸人口计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要拓宽用人渠道和用人方式,充分运用和整合相关的人力资源、组织资源和社会资源,有效弥补人口计生部门工作力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要充分利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文化中心、社区早教机构等资源和平台,为社区群众提供人口计生行政事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家庭计划指导、0-3岁婴幼儿早期启蒙等公共服务。
要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有关配备流动人口计生协管员的要求,在充分发挥社区综合协管员队伍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面作用的同时,鼓励、支持配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职协管员。
(四)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中长期规划和人才发展规划,以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为核心,积极推进党政管理、宣传倡导、科技服务、信息综合、群众工作等各类人才队伍的协调发展。党政管理人才要重点提高综合协调、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和基层实际工作能力;宣传倡导人才要重点提高大众传播倡导、社会活动宣传、舆情分析引导、国际交流宣传等宣传倡导能力和专业技能;科技服务人员要重点提高科研水平、专业技能、创新能力和服务质量;信息综合人才要重点提高信息采集、信息分析、信息统计和信息综合能力;群众工作人才要重点提高社会工作、家庭计划指导、生殖健康咨询、心理咨询、婴幼儿早期启蒙和群众工作能力。
1、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要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要求,结合上海实际,制定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人选条件和准入标准。鼓励社区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的管理服务人员取得社会工作或生殖健康咨询执业(职业)资格。村(居)委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聘用工作要按照规范程序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优先选聘具有相关专业资格的人员。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配合做好人员招聘工作。
2、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人口计生队伍的综合素质。探索建立市和区县联动、部门配合,各类人员相互衔接的职业化培训机制。市人口计生委每年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重点和任务分工,组织市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和各区县人口计生委共同实施。重点要围绕基层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开展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统计和信息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专项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十二五”期间,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各类管理服务人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更新知识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12天,五年累计不少于60天。
3、建立激励机制,促进人口计生队伍的职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各区县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倡导和鼓励基层人口计生干部参加社会工作、生殖健康咨询、育婴师等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探索建立职业薪酬激励机制。对于符合本市补贴培训政策规定相关条件的,可给予培训补贴。
四、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队伍,为人口计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各区县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推进。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稳定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队伍,特别是要稳定和健全镇(乡)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和基层网络队伍。
各区县人口计生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制定本地区逐年推进队伍建设的工作计划,并于每年年初报市人口计生委备案。要将人口计生队伍建设工作纳入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工作推进情况的绩效考核和评估。充分发挥人口计生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等平台作用,定期对各区县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各区县财政、人保和民政部门要积极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做好人口计生队伍建设工作。
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岗位特殊、任务艰巨,要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关心和培养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对他们高看一眼,厚爱一层,努力改善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条件和福利待遇,积极营造凝聚人才、使用人才、培养人才的工作环境,增强人口计生工作队伍的后劲和动力,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和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