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局贯彻执行2017年春运客运票价检查工作
为预防和制止趁春运之机哄抬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广大旅客的切身利益,确保春运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7年春运客运票价检查的通知》(穗发改〔2017〕10号)的要求,区发改局认真扎实地开展了2017年春运客运票价的监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17年1月20日至2月20日期间,区发改局共出动2个检查组30人次,对我区18个汽车客运站、铁路票务代售点等单位的客运票价及服务费的明码标价及收费行为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各单位均有在经营场所对票价或相关客运延伸服务费进行明码标价,检查中,暂未发现经营者存在哄抬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在春节假期内,各收费路桥经营单位均按规定执行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检查中,暂未发现有经营者有搭车收费、变相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春运期间,区发改局24小时开通“12358”举报电话,并安排人员值班,认真受理群众价格咨询举报,做好记录,值班人员每天下班前把当天受理内容告知值班领导。春运期间,群众关注的热点主要是长途汽车票价、出租车价格以及客运站场的停车收费等价费问题。区发改局工作人员通过耐心解答,及时处理,妥善回复,积极化解矛盾,基本上得到举报群众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