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区关于立即清退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按规定立即清退缴存在政府有关部门指定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资金的紧急通知》要求,针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清退进度缓慢问题,经进一步梳理研究,请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按以下规定尽快到我局办理。
一、属建设单位缴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无条件全额清退,包括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不论该项目是否竣工验收,限于2021年8月20日前全部清退到位。
二、属施工企业缴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或未验收但实际已交付使用的,可立即清理清退,限于2021年8月20日前全部清退到位。
三、属施工企业缴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项目仍处于在建状态且未来3个月内无法竣工的,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转为实行“三方”监管,即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方监管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9〕30号) 进行管理。上述工作限于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
四、属施工企业缴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项目在未来3个月内能竣工并交付使用的,可提交书面承诺书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加盖企业公章后,办理清退手续。上述工作限于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
五、属于上述清退范围,缴存单位已经注销、无法联系,或在规定时限内经催促仍不办理相关手续等情形的,将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统一划转进入政府财政部门的财政账户(国库)进行冻结,根据后续工作进展依法依规予以清退。确保实现原缴存于政府有关部门指定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资金限于2021年9月10日前动态“清零”。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侯工,5583960;联系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致和路临桂政务服务大楼1402办公室。
***:临桂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退费项目清单
临桂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退费项目清单.xlsx
桂林市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