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引进涉农类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申报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全面优化广州市白云区营商环境,为区内重点农业企业提供优质的扶持服务措施,帮助重点企业留住涉农类优秀人才,促进全区都市农业产业稳定快速发展。根据《广州市白云区引进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使用工作方案》,开展2022年度引进涉农类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共10个)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企业的范围
申报单位注册地址在广州市白云区辖内、依法纳税和合法经营,且符合下列条款之一:
(一)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根据职能推荐的相关用人单位。
(二)涉农类企业当年度在广州市白云区固定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
(三)当年度广州市白云区省级农业龙头企业。
(四)入选国家和省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储备库且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型农业企业。
二、指标申请原则
(一)每个申请单位中申请员工数量超过1人的,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公平公正的原则,请申报单位自己做好申报优先次序排序工作。
(二)在后续审批过程中,进行计划指标的平行分配工作,即在每类申请单位中,优先保证每家单位至少获得1个计划指标数量,进行逐次指标平行分配工作。
(三)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第五条(一)至(五)项的人员,应按计划指导类人才引进渠道申办,不使用总量控制类名额。
三、申报员工要求
引进人才应为申报单位或其关联企业(即申报单位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认定,同时其注册地址或纳统关系须在广州市白云区辖内)的在职员工且缴纳社会保险,并属下列其中一类人才:
(一)引进人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离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引进人才应在申报单位就业且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2年以上(时间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关联企业(即申报单位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内调动的,其参加社会保险时间可一并计算。
2. 申报单位为近2年新成立、设立的,引进人才应已在申报单位就业且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时间截至2022年6月30日)。
3. 引进人才离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计算方法:法定退休年龄根据购买社保的个人身份决定。个人身份为工人,则男性60岁,女性50岁;个人身份为干部,则男性60岁,女性55岁。
(二)持有“广州人才绿卡”“云聚英才卡”的高层次人才(持卡需在有效期内)。
(三)申报单位特殊需要人才,包括企业股东、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管理层副总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受申报单位委派援疆、援藏、驻点扶贫人员;其他特殊需要人员等引进人才。申报单位须提供说明引进人才理由及引进人才的专长、能力或获表彰、奖励情况、工作表现、遴选与公示情况等证明材料等。
四、用人单位申报材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二)2022年度广州市白云区使用引进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人员情况汇总表(***表1)。
(三)对外贸易企业有进出口退税,需出具相关退税证明。内容包括:一是纳税申报汇总表,二是进出口退税证明(***表2)。
(四)固定投资类企业的投资额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凭证或***等佐证材料。
(五)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以总部企业的指标申请,需出具总(母)公司和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关系的证明文件。内容包括:一是总(母)公司和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二是关系证明(***表3),三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查询截图。
(六)用人单位申请引进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承诺书(***表4)。
(七)引进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公示情况表(***表5)。
以上材料中序号(一)、(二)、(六)、(七)为申报企业必须提供的材料,序号(三)、(四)、(五)为申报企业按企业实际需求提交。
五、申报员工申报材料
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按1:1比例复印原件,并统一用A4纸按以下顺序排列,所有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原件由企业核对后退回本人。
(一)身份资料(提供纸质版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和反面)、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
(二)社保个人缴费证明(提供纸质版复印件)
1. 必须是申报单位所购买的社保。
2. 申报期间,社保记录不能中断,核查时间截止为申报员工到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办理复核手续,期间一旦核查到社保记录中断将立即取消资格。
3. 社保记录需提供“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证明”,其余社保记录不采纳;当前月份打印的社会保险证明才有效。
4. 其中申报员工中的第四类人才(申报单位特殊需要人才,包括企业股东、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管理层副总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受申报单位委派援疆、援藏、驻点扶贫人员;其他特殊需要人员等引进人才),不受社保限制。
(三)学历或资格证书材料(以下三选一,提供纸质版复印件,须上传系统)
1. 学历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
(2)学历(学位)查询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以上三项查询网址:https://www.chsi.com.cn/
境外学历验证查询: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http://zwfwbl.cscse.edu.cn/homeView/contactUs?type=2
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执业资格、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材料:
提供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的部门所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或等级称号证书、网上查询证明。
查询网址: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人事人才):http://www.12333.gov.cn/portal/service_catalog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s://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
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http://zscx.osta.org.cn/
3. 广州市白云区高层次人才材料:有效期内的云聚英才卡、广州人才绿卡(正反面)。
(四)落户地址材料(拟入户人员应按照以下规定顺序登记入户地址):
1. 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不动产登记信息实现共享核查后,按要求通过信息共享核查。
2. 迁入政府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的,提供租赁合同;迁入用人单位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的,提供房产证及单位同意落户意见。
3. 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含人才市场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意见及加盖公章的集体户户口簿首页复印件。
4. 迁入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属街道(镇)公共集体户的,提供个人无以上1、2、3点规定住所迁入街道公共集体户承诺书以及街道(镇)公共集体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信息(迁入街道公共集体户承诺书签名处需手写签名并加盖指印)。
(五)随迁家属材料
1. 配偶随迁:配偶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结婚证
2. 未成年子女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申办人随迁子女在国外出生的,须提交国外出生证明材料及翻译公证材料)。
3. 申请人为离婚人员且有家属随迁的,还须提供离婚证、协议书(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身份证(正反面)和户口簿。
(六)公示情况材料
申请人承诺书、申报单位承诺书、申报单位公示情况表。
(七)其他材料
1. 存在劳动者派遣情况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派遣证、双方签订的劳动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公司(注册地广州市白云区)的营业执照。
2. 存在关联企业使用申报单位入户指标的,提供申报单位与关联企业(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关系的证明材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查询截图)。
3. 如需引进特殊急需人才的,还需提供岗位特殊需要说明和特殊需要人才的基本情况材料(包括专长、能力、获表彰奖励情况、工作表现等)。
(八)个人申请引进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承诺书(***表6)。
(九)迁入街道公共集体户承诺书(***表7)。
本材料根据申报员工个人情况按需填报。
六、申报流程
(一)用人单位申报
相关申报用人单位,积极对企业员工进行宣传和政策解读,积极准备材料,对自身材料和申报员工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把关,整理申报单位和申报员工的纸质证明材料,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材料一并提交至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
(二)申报员工申报
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将申报材料审核完成后,及时电话通知申报单位和申报员工,请申报员工规定时间内完成网络申报,逾期后果自负。
申报员工登陆“广州市人事电子政务系统” (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rcyjsb.aspx )注册“人才引进申办系统”,登陆系统后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上传系统的***都必须上传原件JPG彩色扫描件,原件须彩色扫描或拍照生成图片(图片大小≤500KB),并相应命名好后上传,提交到申报员工账号。
(三)资料审核、审批。
申报企业和申报员工的纸质材料提交至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后,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经审核、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和公示后,形成总指标数的符合入户条件人员推荐名单和递补名单之比为10:3,逐级上报审定。
(四)公示。
入户名单会在广州市人事电子政务系统” (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rcyjsb.aspx )公示7个自然日。
(五)入户阶段。
引进人才在收到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入户短信后,应及时在广州市人事人才系统电子版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并关注“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按公安政务系统要求办理入户复核,引进人才应于入户信息卡有效期内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入户信息卡逾期将自动失效、不再补办。
七、注意事项
2022年度引进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申请工作,将采取“三个一次性”的方式办理,即:一次性公布政策规定,包括指标数、申报企业的范围和条件、申报员工的要求、时间安排和办理流程等;一次性受理申报材料,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接受申报企业的统一申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一次性审查企业申报资格和申报员工的入户材料,两项工作同步进行。注意事项如下:
(一)如果企业不能按规定时限提出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二)企业在申报时需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排序以决定申报人员的前后顺序,如果企业推荐的申请对象因不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或者递交的申报材料未通过审核被淘汰,则该入户指标名额自动作废,申报企业不得递补人选。
(三)本次申报以申报企业为单位统一进行,不接受员工个人申请。
(四)对获得入户指标后出现引进入户人员流动异常、流动原因不清的用人单位取消下一年度入户申报资格,3年内不得参与先进性评比奖励,不得享受政府优惠扶持政策。
(五)引进人才应书面承诺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经查实存有虚假承诺或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5年内取消申请广州市入户资格,已经入户的,公安机关予以注销,退回原籍。
八、资料提交途径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21日,资料请送以下地址:
接收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28号
联系人:刘筱俊
联系电话:020-86550458
九、附则
本公告如有与《广州市白云区引进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使用工作方案》冲突之处,以《广州市白云区引进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使用工作方案》为准。未尽事宜,由广州市白云区引进人才联席会议讨论审定。
***:申报材料
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