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优居工程——人才公寓申报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区、企业、载体平台:
为深入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改善人才居住环境,进一步优化我区创新创业环境,提升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水平,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区创新创业,高新区管委会启动实施了高层次人才“优居”工程,现将人才公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区内企业或载体平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优先保障重点创新平台,申请人夫妻双方在常州均无购房。同时,原则上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入选国家、省、市各类人才计划的人才;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
3.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才;
4.年薪30万元以上的人才;
5.其他引进有特殊贡献的人才(仅限重点创新平台(含在孵企业)、建有国家级研发机构的企业推荐1人);
以上人才均需要提供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创业类人才除外)。
二、申报所需提供材料
1.《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才公寓租住资格申请表》;
2.人才公寓租住承诺书;
3.企业营业执照(或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入选国家、省、市各类人才计划的人才未注册企业的,可在申请日后3个月内补齐);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入选相应人才计划证明、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等;
6.人才需提供劳动合同(或高校科研院所派遣证明,若无派遣证明提供与政府签约的重大平台理事会决议),创业人才可除外;
7.申报条件中列明的2、3、4、5类人才需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时签定劳动合同未满3个月,可在申请日后3个月内补齐);
8.其他引进有特殊贡献的人才,由重点创新平台及在孵企业、建有国家级研发机构的企业提供其在技术成果转移转化、解决关键技术瓶颈问题、对企业或载体高速增长做出重大贡献的相应说明;
9.家庭居住的提供家庭成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报流程
1.人才公寓申请工作为常年受理,集中审核,本批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28日;
2.由人才填报《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才公寓租住资格申请表》,并按照材料清单提供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和电子材料;
3.经所在企业或载体平台推荐、盖章并汇总人员花名册;
4.由企业或载体平台于申报截止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及人员花名册报送常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
刘忞,联系电话:159****5106,邮箱:16802400@qq.com
吴贞,联系电话:158****1552,邮箱:154032998@qq.com
报送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辽河路901号新科创大厦C406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才公寓租住资格申请表.doc
常州市新北区科技局
2018.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