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预审组对我市进行全面审查
近日,由省生态环境厅服务业生态环境保护处、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市生态研究所共同组成的省生态环境厅预审组对我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区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审查,审查组先后对盘山县、双台子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查,并组织召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创建工作相关审查部署会议。
预审组先后对盘山县和双台子区进行了实地勘察,了解了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创建后的相关情况,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座谈。对已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给予了肯定,对我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创建后的相关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这次审查工作,对盘锦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发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的“指挥所”“参谋部”“协调组”“调度室”作用,推进全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各项工作都严于省里的要求、高于省里的标准、快于省里的速度、好于省里的质量,打造盘锦生态文明示范新样本。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