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出新步伐
一年来,市中级法院坚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的中心环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狠抓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和审判作风,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党风廉政建设呈现出不断发展、全面推进的良好势头,有力地促进了以审判为中心的法院各项工作。
一是坚持从严要求,狠抓廉政教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今年,先后组织全市法院院长及中院各庭室主要领导,认真学习了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和“5.31”讲话精神,系统学习了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在处以上干部中开展了“理想信念、廉政纪律”教育活动,系统学习了党纪政纪条规。及时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法官不得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两次对执行这一规定的情况进行了检查。严格执行处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的从业规定。对处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审判人员的配偶、子女从业、离退休干部从事律师、法律顾问和有偿法律服务活动的情况,进行了两次检查,均没有出现违规情况。
二是转变审判作风,切实为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全市两级法院先后开办了“周六法庭”、“社区巡回法庭”走上街头宣讲法律知识活动,把法庭开在社区,把法律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市中级法院利用节假日,先后20余次400多人次上街进行法律咨询,接待群众21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多份,进行法律宣讲30多场次,教育群众10000多人次。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拓宽监督渠道。中级法院分别召开了廉政执法监督员、律师事务所主任、部分人大代表座谈会,认真听取他们对法院各项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该院党组对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研究解决的办法,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工作治理,重整改、求实效。
三是开展专项工作治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今年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市法院2001年6月25日至2002年6月25日收结案期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研究解决,不断完善各项监督措施,办案人员的审限意识得到普遍增强。在加强对服务窗口干警进行教育的同时,对立案窗口、信访接待窗口的工作程序进行了规范,在立案大庭重新设置审务公示栏,将诉讼须知、立案要求、收费标准、开庭时间、法官回避制度等公布于众,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成立了庭审作风检查小组,对审判业务庭开庭情况进行了18次不定期的抽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规范庭审中法官的言行举止,促进了审判作风建设。开设了“天平热线”,热线运行以来,受理人民群众法律咨询和投诉电话4000多个,协调解决属于法院系统问题1300多个,催办执结执行疑难案件200多件,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到保障,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
四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合力。制定印发了《2002年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项工作都明确了分管领导和牵头部门,突出了“一把手”的职责,使“一把手”负总责和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整体合力。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群先分别与其他党组成员及12个基层法院院长签订了责任书;各基层法院院长与本院庭室负责人也签订了责任书;各部门负责人与本单位干警签定了责任书;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层层抓“一把手”的工作格局,增强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
五是狠抓“四项制度”的落实,坚决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市中级法院坚持以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为龙头,以“两个处分办法”为追究依据,狠抓“四项制度”的落实,形成了以违法审判责任追工作为总抓手的内部工作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50多项与“四项制度”配套的一系列规章和制度,从而有效地防止了人情案、关系案和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审判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