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依法查处烟花爆竹违法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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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8日发表
春节临近,东明县为进一步净化烟花爆竹销售市场,规范经营者的销售行为,确保辖区内和谐稳定,近期,相关执法部门对从事烟花爆竹销售经营户进行了随机查验。
在三春一处销售摊点,执法人员发现一名违法行为人在未取得任何经营资质的情况下非法买卖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执法部门将其非法买卖的烟花爆竹依法扣押后,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并将其不法经营行为向全体经营户进行通报。
当前是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任何违法销售行为一旦被发现或被群众举报,坚决予以严处。在检查中,绝大多数经营者能自觉守法,市场秩序良好。执法部门表示,春节期间将不定期开展烟行业整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彻底根治流动市场,促进市场秩序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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