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五保户享受双重待遇
宜都网(通讯员刘平)近日,笔者从民政部门获悉,经市政府同意,全市农村五保对象达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规定享受年龄60周岁的,可在享受五保待遇的同时享受“新农保”待遇,按规定 “新农保”基础养老金为60元/人月;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发给丧葬补助费1000元。这一政策将惠及全市1629名五保老人。
据专业人士介绍,该市于2009年3月建立《宜都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该《制度》按照“农民个人缴费为主,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为辅”的资金筹集办法,建立农民、政府、集体三方共同负担的“低标准、广覆盖、适度保障”的“新农保”制度,解决农民“老有所养”问题。
“新农保”实行按年缴费,缴费基数为本市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平纯收入,最低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5年。达到年龄尚未参保的农村老人按规定应一次性缴纳一定数额的参保费用方可享受“新农保”待遇。当时,该《制度》未涵盖农村五保对象。今年,市政府免除了农村福利院到龄五保对象881人的全部补缴费用,直接享受“新农保”待遇。为此,全市净增五保对象“新农保”收入5.2860万元/月,该笔资金将直接用于“吃、穿、住、医、葬”等费用支出。
据悉,该市是全省13个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县市之一;农村五保对象享受五保和“新农保”双重待遇在全国尚属首例。
(责任编辑:张发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