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军区举办社会保险法培训班
本网讯(通讯员周臣、苏夏、粱晨)《社会保险法》已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加大该法的普及力度,更全面有效地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7月14日,点军区人社局精心组织的《社会保险法》培训班在点军街办正式开班,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副主任周玉华参加开班仪式。湖北龙腾红旗电缆、红光港机、长江铝业、凯普松电子等区内48家重点企业负责人或劳资人员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主要围绕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原则而展开,重点对“五险”内容进行了逐一解析,让各位学员做到了“四个明确”。一是明确了我国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社会保险法》将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都纳入了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使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我国城乡全体居民;工伤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覆盖所有在用人单位就业的职工,包括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生育保险制度覆盖所有职工,并对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保险费用待遇做出了原则性规定;被征地农民按照***规定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二是明确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项目和享受条件。《社会保险法》就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工商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及残疾和遗属待遇的具体享受条件和享受项目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三是明确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针对跨地区流动就业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制度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四是明确了违反《社会保险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法》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规范了劳动监察的程序,对未给职工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增大了打击力度,并重点讲解了双方之间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培训过程中,还以提问的形式进行“有问必答”活动,并组织分组讨论,达到了良好的学习效果。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各位学员感到对《社会保险法》有了一个初步认识。
下一阶段,区人社局将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保险法》的贯彻落实工作,不断拓展宣传渠道和方式,让这部民生大法更好地惠及城乡广大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