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派出庭就地审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促成当庭调解结案
近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莲花派出庭就地审理劳动者诉某经济贸易公司支付拖欠工资一案。福田街道副主任张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王丽等一行前往观庭,此次派出庭公开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吸引了来自15家辖区企业的企业代表参与观庭。
指定分组,因地设庭。仲裁院对该案件进行统一审批立案,指定仲裁审理庭组排庭审理,实现争议发生区域内“一公里就近服务”。依法办案,调解优先。由张琳仲裁员独任审理、魏文博书记员即时记录,从立案、文书制作、排期,到庭审、调解、结案,每个环节的工作均录入仲裁系统。在该案庭审开展前半小时对双方当事人尝试先行调解方案,双方协商未达一致进入仲裁审理环节,庭审结束后,由于双方当事人仍有调解意向,仲裁院协调双方达成庭后和解。
庭审结束后设置交流互动环节,由区仲裁院院长王丽向辖区企业代表就规范企业合法用工行为进行普法释疑,现场讨论热烈,企业代表表示获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