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新洲区委第十二轮巡察(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时间来源区委巡察办
五届新洲区委第十二轮巡察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
2021年4月12日下午,五届新洲区委第十二轮巡察(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传达全市巡察工作暨十三届市委第十轮巡察(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会议精神,对我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进行动员部署。区领导陈文捷、毛俊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宣布了《关于五届区委第十二轮巡察(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的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的决定》。宣读了五届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方案,明确巡察驻点阶段为4月上中旬至5月下旬,时间40天左右,组建3个巡察组,采取“1托N”的方式,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园林和林业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科经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大数据中心、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交通运输局等1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根据需要可延伸巡察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金融办。
会议要求,要深刻把握优化营商环境和专项巡察的内涵,注重方式方法,精准有效发现问题,突出专项巡察特色。要更加注重从服务对象方面去了解问题,广泛搜集企业和群众意见。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被巡察单位一定履行好各自职责,齐心协力完成好专项巡察任务,为开局“十四五”、开启新征程,全面建成“四区一高地”、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洲作出巡察贡献。
区委巡察办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