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妇联真情关爱促儿童健康成长
近日,威宁县妇联联合检察院、团县委、陕桥街道等部门到陕桥街道新河小学,看望该校七年级的朱某某,通过学校、家庭、社会三个有效平台,形成“三位一体”的互动管理方式来助力儿童心理健康成长。
4月8日,县妇联接到反映:陕桥街道新河小学学生朱某某从小父母离异,由养父母朱某一家抚养,2009年朱某离异,朱某某和养父朱某父母居住在一起,家庭的多次变故让朱某某的成长之路偏离了方向,她性格叛逆,无心读书,性格骄纵,有时甚至和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青少年混在了一起,时常逃学,惹是生非,老师、家长多次劝诫都没用。
接到反映,县妇联联合检察院、团县委、陕桥街道等部门详细了解情况,并与4月11日,专程到陕桥街道新河小学,对朱某某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看着眼前这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检察院、妇联、团县委和陕桥街道的大***大姐姐们,从她的家庭、她的生活环境聊起,鼓励孩子们保持乐观、积极、自信的心态。关怀备至、苦口婆心的劝说,朱某某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感到深深的歉意,表示会断绝与不良朋友的来往,努力学习,重新做个好学生。通过两个多小时的聊天,大家看出朱某某并非一个泯顽不化、心里只有仇恨的少年,她也有很多想法和远大的抱负,只是始终生活在不幸家庭阴影里。
妇联、检察院和团县委工作人员还给朱某某的父亲开展普法和家庭教育指导,指出其在家庭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告诉他要加倍对朱某某的关爱,朱某也感到自己教育方式存在问题,表示会改进方法,以后会多和朱某某沟通增强父女感情。
据悉,县妇联将紧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求,围绕未成年人保护“1145”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妇联职责,坚持把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和服务家庭作为工作主阵地,加强与成员间的协作,多方位、多角度充分挽救边缘未成年人。及时化解家事纠纷,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通讯员 安云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