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0]436号)精神,现开始2010年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受理工作。请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称《认定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以下称《工作指引》)的要求,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截止时间
2010年共受理两批:第一批截止受理时间为6月17日;第二批截止受理时间为8月25日。
二、申报条件
2009年1月1日前在我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条有关规定。
三、申报材料
(一)材料要求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和近1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参考格式见中国注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研究开发费用及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至少必须提供一份原件);
4、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5、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围独占许可的专利独占许可合同(协议)及备案批复,研究开发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研发组织管理水平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参考格式见***);
7、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章的2007~2009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二)编制要求
1、申报企业按照《认定办法》及女性购物分享网站《工作指引》有关要求,如实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与其他申报材料合订成册。
2、所有申报材料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每份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
3、材料装订顺序为:
(1)总目录;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3)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4)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年度财务报表和专项审计报告;
(5)其他证明材料。对照《认定办法》第十条规定的6项认定条件,逐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必须进行网上申报,同时提交纸质材料。企业完成网上提交后,打印申请书,与***装订成册。
(二)网上申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和提交。有关操作说明请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高企工作系统用户使用手册”。
(三)以下***必须扫描上传到网上申报系统:
1、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
2、近3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3、知识产权证书;
4、人员情况说明(参考格式见***);
5、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
6、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五、纸质材料报送要求及受理地点
申报材料一式5份(胶装)报送至顺德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地址:顺德区大良德胜东路3号华南家电研究院研发大楼2楼)。
六、联系人及电话
顺德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付元木 22809225
陈 扬 22809223
区经济促进局科技发展科 王文华 22830303
容桂经济促进局 甄广武 28386879
(《认面膜推荐定办法》及《工作指引》可上顺德经济网www.sdet.gov.cn/查阅)。
链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人员说明参考格式
***列表
1: 人员情况说明.doc (2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