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662个农民工讨回583万元薪资这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如何做到的
春节假期结束后,贵阳市观山湖区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头攒动的场景告一段落。年前往往是农民工“讨薪”的集中时期,2021年1月,观山湖区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现场受理案件70件,为662个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583.0462万元,让这些农民工能够安心过年。
地处全省用工企业最多的区域,观山湖区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处理着全省最多的劳动纠纷案件。
在劳动执法和劳动仲裁之前介入人民调解,2020年,观山湖区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共调解成功农民工劳资纠纷315件,涉及1876人,调解金额达到2299万元,共调解劳动仲裁案件588件,涉及838人,调解金额达2633万元。
“劳资纠纷相对复杂,不可控因素多,易形成煽动、发生群体性事件,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将最大限度消除这些不稳定因素,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公平公正地为弱势群体争取利益,推动形成守法、遵法,依法维权的法治思维。” 观山湖区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罗亚维说。
调解现场
调解增加“弹性” 矛盾化解更有保障
罗亚维还记得,劳动纠纷调解委员成立以前,劳动执法大队经常遇到这种因劳资纠纷引发的对峙场面:担心老板赖账,农民工将用人单位办公室死死堵住,因遇到实际困难,用人单位在短时间内又无法付出钱,陷入死局。
而劳动执法大队作为行政执法单位,只能以行政强制措施的方式,责令劳务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面对用人单位确因资金周转不良或工程结算不及时付不出款的情况,如何***眼前的僵局、化解矛盾,让劳动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感到有些无奈。
自2019年12月21日观山湖区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后,这种现象发生了转变。
“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的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大家就不会纠结于‘今天我要看到钱’,双方明确付款时间、付款周期,涉及金额较大时,只要双方认可,还可以分期付款,并不做强制规定,弹性较大,实施起来可执行性更大。”罗亚维说。
2020年10月29日,某建筑公司分包老板与班组发生劳务费纠纷,班组7人反映分包老板一直未支付2019年9月至2020年10月的劳务费共计26000元,分包老板表示,因个人原因目前无力支付泥工班组7人劳务费,希望延期支付,班组7人不同意,双方因此请求调解。
经过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调解,分包老板与班组达成协议,分包老板于2020年12月30日之前通过现金、银行转账或微信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完班组7人的劳务费。
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留给分包老板方的筹款时间长达2个月,同时限定了最后付款期限,既给班组吃下了定心丸,又给分包老板留下了喘息机会,最大限度地促成劳务费支付。
经过调委会对后期协议履行情况的追踪回访,分包老板已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劳务费支付,矛盾已经化解。
“劳动纠纷人民人民调解委员会引入后,既有人情味,又能在法治的框架下解决问题”。罗亚维说,对农民工而言,提供了更规范的维权途径和有效法律文书,保障力更强,对用人单位而言弹性更大,充分考虑其实际困难,执行力更强,起到了两全其美的效果。
调解现场
从三个月到三天 快办快结省时省力
除农民工劳资纠纷外,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还处理劳动者和公司、企业间的劳动纠纷,涉及的人数不多,但案件会更复杂。
“以申请加班工资为例,加了哪几天班,加了几个小时,加班工资的标准等等内容,都需要通过开庭,双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如果牵扯到补偿金,将会涉及更多证明的事情。”罗亚维说。
复杂的证明过程带来的是漫长的维权之路。“从劳动者向我们申请仲裁,到我们下裁决书,最快三个月,最慢的一个案件要花三年的时间才会有仲裁结果。”罗亚维说,仲裁之后,在双方不服的情况下,案件还会走到一审、二审,时间跨度更久。
除时间之外,劳动者的维权成本还包括无法预估的费用,虽然劳动仲裁免费,但来开庭的路上还要产生交通费等其他费用。
罗亚维印象最深的是一个来自广西南宁的女生,大学毕业后在贵阳工作一年,老板因公司运营状况不佳,欠其9万元薪资无力支付,在多次往返南宁、贵阳后,女生向罗亚维抱怨,“我已经来了好多次了,交通费都花了快一万块钱了,事情还没有一点着落。”
罗亚维也感到无能为力,对仲裁院来说,处理一个案件投入的成本也不小。罗亚维说,请兼职仲裁员、书记员……一个案件的维权成本在1000元左右,这还只是肉眼可见的开销。
这些都是罗亚维在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之前遇到的问题,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之后,问题得到了很大解决。
现在,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了8名专业人民调解员、6名辅助调解员,收案后马上联系当事人双方,利用收案到排庭中半个月的时间差,提前介入调解。
一方面,针对申请人诉求,说明哪些能够得到法律支撑;一方面,向公司指明其在用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通过分析和调解,提出让双方都满意的协议。
调解的提前介入,让案件解决的时间缩短到1个月内,最快时达到3天,还未等到排庭就已经解决。
从不信任到信任 申请人变成调解员
11个月前,观山湖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闵仲蓉,还是坐在申请人座牌前的一方。
彼时,因前供职公司经营状况不佳,闵仲蓉和前同事10余人被拖欠工资半年之久,并且一直未缴纳社保,经过多次与公司沟通无果后,闵仲蓉和同事向观山湖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了调解。
通知调解那天,闵仲蓉在心里打鼓,会不会偏袒公司?会不会又遥遥无期?
到了现场,负责案件的调解员仔细给双方分析了当前的情况,拿出了一个调解方案。闵仲蓉认为自己让步太多,并不认可,心里有些生气。
但调解员告诉闵仲蓉和同事:“这只是一个初步方案,金额可以协商,可高可低,要你们双方认可才是最终目的。”
闵仲蓉提出了自己的想法,现场马上开始第二轮调解,基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双方各退一步,当场达成协议。
闵仲蓉对这个结果感到喜出望外:“我的想法只是早点拿到钱,之前找了公司那么多次都没有结果,这次能这么快拿到,我很满意了,如果告到法院去,我更耗不起。”
这个案子结束后,闵仲蓉从心底里认可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自己也成为了一名人民调解员,帮助更多和她有过类似遭遇的人。
效率高、效果好,运行一年多来,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的工作得到维权群众较高的满意度。
据贵州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贵州省积极发展劳动争议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人民调解组织,目前已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540余个,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岳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