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源头防范保障管道安全县安监局现场协调解决输油管道安全隐患
临洮讯(通讯员 孙全)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李克强***及省市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事故源头防范,临洮县安监局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职能,主动出击,现场办公,及时协调解决了三处输油管道与公路建设施工交叉产生的安全隐患。
8月9日,县安监局接到西南管道兰州输油气分公司临洮作业区报告:G310公路及巴红公路工程与临洮作业区所辖管道有3处交叉点,施工方在未采取管道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强行施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影响管道安全运行。接到报告后,县安委会副主任、安监局局长立即联系县交运局负责人一同深入现场,利用两天时间分别召集G310公路及巴红公路工程施工方和西南管道兰州输油气分公司临洮作业区相关负责人现场办公,及时协调解决了输油管道因第三方施工造成的隐患问题。
在G310公路工程施工现场,李青广要求:一是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G310线陇西至临洮段公路工程项目部要严格按照安全评价报告和施工方案要求落实两处交叉点的管道保护措施;二是西南管道兰州输油气分公司临洮作业区要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标明交叉点的管道保护范围,并现场蹲守,监督施工,确保管道保护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县交运局、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G310线陇西至临洮段公路工程项目部要深刻吸取我省折达公路质量问题教训,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管道保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和输油管道运行安全;四是西南管道兰州输油气分公司临洮作业区要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到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同时要做好管道沿线安全宣传,从细节入手、从预防抓起,最大限度杜绝输油管道安全事故发生。
在巴红公路工程施工现场,李青广强调,输油管道运行安全关系国家能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相关规范要求,公路建设与输油管道交叉时,公路建设单位要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并根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施工方案,县交运局要尽快落实施工方案的报批工作。施工方案经县发改局批准后,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洮县巴下至红旗公路网改善工程项目部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落实管道保护措施,西南管道兰州输油气分公司临洮作业区要做好配合监督工作,确保该项隐患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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