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最后一次劳动能力鉴定可提交材料了
11月20日从市人力社保部门获悉,各用人单位和职工注意了,从即日起,2017年第四季度劳动能力鉴定可以提交材料了。时间:2017年11月20日—11月30日;地址为:市本级:金华市长山路181号82366137;金东区:金东区光南路1329号82176505;婺城区:婺城区紫金南街369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82350705。
据介绍,所需材料:职工因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申请鉴定相关病理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3份,申请书1份,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职工近亲属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需提供与工伤职工本人近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及近亲属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资料(原始病历、诊断证明、病理诊断报告单、检验报告单、影像学报告单、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