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镇召开闲置土地工作会议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三水区闲置土地处置实施办法》,加快推进我镇闲置土地处置工作,7月4日上午,我镇召开乐平镇闲置土地工作会议。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副局长刘海峰、黄星海科长、乐平镇镇长蔡振鸿、党委委员张伟杰、党委委员何顺荣等出席了会议。
乐平镇党委委员、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局长张伟杰在会议上传达了《佛山市三水区闲置土地处置实施办法》(三府[2011]30号)文件精神,详细向在座的各位企业负责人解读了土地闲置费的征缴要求及征缴程序。 蔡振鸿镇长表示,开展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是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必然要求。各部门要深刻认识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会上,蔡振鸿镇长肯定了我镇前段时间在闲置土地整治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对下一步闲置土地处置实施工作提出了目标和要求,要求严格按照土地开发建设补充协议的要求执行,对未能按照约定日期完成建设的企业,将征缴土地闲置费,确保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乐平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