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行政处理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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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6日发表
熊志刚:
我局于2018年7月12日接到你的举报,反映佛山市百思德门控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存在违反广告法的内容。接到举报后,我局对你举报的有关情况进行核查,鉴于我局已经于2018年7月6日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所以将你的投诉举报并案处理。我局已于2018年9月29日对该公司的发布引证内容不准确、使用数据不真实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了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三)市监处字〔2018〕1-140号)。因我局根据你所提供的地址邮寄处理结果被原路退回,我局无法将相关处理情况告知邮寄给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三)市监处告字〔2019〕13号。
特此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告知书(三)市监处告字〔2019〕1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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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22:17:2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