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石洲村民委员会上石洲经济合作社鱼塘出租招标公告
荷城街道石洲村民委员会上石洲经济合作社鱼塘出租
招标公告
(HCN2015—110)
荷城街道石洲村民委员会上石洲经济合作社鱼塘出租项目定于2016年1月8日下午15:00在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洲村民委员会上石洲经济合作社文化室现场进行公开投标。本项目采用价高中标法(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标的物名称及面积:集体鱼塘(土名:岗咀下、基角、沙片),共3张,约56亩;
2. 标的物所在位置:上石洲经济合作社内;
3. 合同期限:5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4. 交易底价:800元/亩/年;
5.付款方式:先交租后使用,在合同签订之日,中标人一次性缴交第一年度的租金;以后每年12月30日前将一次性缴交下年度租金(详见合同)。
6. 投标保证金:2000元。
8. 履约保证金:2000元。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鱼塘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土地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对该片鱼塘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土地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8日下午14时30分至15时00分;
2.报名地点:上石洲经济合作社文化室;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正,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履约保证金必须在签订合同当天缴纳,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完结后5天内一次性返还,不计利息。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开标定于2016年1月8日下午15:00在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洲村民委员会上石洲经济合作社文化室现场正式开始。开标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上石洲经济合作社文化室,逾期作弃权处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洲村民委员会上石洲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蔡先生137****0830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