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南相继获批启运港退税试点强力冲击我省港口群发展
近日,上海就“启运港退税政策”试行举行新闻发布会,表示,在目前各项重点举措取得初步实效的情况下,经国家有关部委批准,上海洋山港将尽快开展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青岛和武汉被确定成为试点启运地。
200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国发〔2009〕19号),规定“在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和有效防止骗退税措施前提下,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鼓励在洋山保税区发展中转业务”。2010年初,***公布《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4号),再次给海南洋浦保税港区叠加了“启运港退税”这一重大优惠政策。
随着上海、海南“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实行,以后出口企业在上海、海南以外的港口报关装运后,只需确认离开启运港口发往洋山保税港区或洋浦保税港区中转至境外,即被视同出口并办理退税。这一政策的正式实施,一是可以吸引出口货物经国内港口中转,提高国际中转比重,有效遏制国内每年流失到韩国釜山、日本阪神等港口中转集装箱量;二是将大幅增加出口货物的集装箱多式联运,推进“国货国运”进程,加快推进现代物流网络体系建设,拉动口岸腹地经济;三是提高保税港区航运服务能力,促进集拼、配送等增值服务业务,提升与周边国家和地区港口的综合竞争力。企业界也普遍认为,“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实行,将大大降低因跨关区退税带来的不确定性,简化进出港手续,方便不同关区间的中转,加快企业的资金流转。
对此,有关专家指出,从目前全国13个保税港区的发展定位来看,功能布局相似交叉,竞争割据日趋激烈,若能争取到“启运港退税”政策,将有效整合港口和园区毗邻的资源优势,充分发挥保税港区“境内关外”的政策特性,对促进国内保税港区从大型工业基地向国际航运枢纽、物流中心和出口加工基转型至关重要。目前,国内众多港口城市正在全力争取“启运港退税政策”。天津市于去年3月中旬下发《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综合配套改革三年实施方案》(2008-2010年),明确表示天津东疆港将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此前,大连、广西、重庆等多个港口城市也都通过官方渠道表明正在争取这项政策。
从国内来看,目前我国沿海已经基本形成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东南沿海和西南沿海5个港口群体,各地竞相争取功能政策试点,努力在区域性港口竞争中抢占先机。上海港与重庆港、武汉港、南通港建立了“战略联盟”,将经济腹地延伸到大西南;江苏将张家港、常熟港、苏州港三港合一;天津正在打造以天津港为中心、以曹妃甸港和黄骅港为两翼的组团式国际航运中心,预计今年底港口吞吐量将突破3亿吨,集装箱达到1000万标箱。可以说,在港口发展建设的战略中,我省港口正承受着南北夹击、东西挤压的巨大挑战,而近期上海启运港退税试点方案将青岛确定为试点启运地,也表明,其经济腹地已经延伸到东部沿海,预计上海港将首先夺回我国北方每年流失到釜山港的300多万吨中转货物,我省港口在国内港口群的竞争中面临了巨大挑战。
基于此,下步,青岛保税港区将着力于区域改革创新,做好与海关总署、商务部等部委的协调对接,争取“启运港退税”试点等国家经济领域改革政策,逐步完善与政策试点相配备的服务设施和人员流动管理方式,成为集聚国内国外物流、人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制高点。
一是抓紧研究青岛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建议建立有青岛海关、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海事局、青岛保税港区等单位在内的协调推进机制,共同对“启运港退税”政策进行探讨;另一方面由青岛保税港区会同青岛海关、省商务厅等单位就通关模式及业务流程开展专题研究,推动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创新监管和服务机制,增强“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可操作性。
二是建立全省港口长效合作机制。为提升山东港口整体竞争力,强力支撑“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争取工作,建议由省政府出面协调,加强省内重要港口城市及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战略合作。青岛保税港区也将充分利用海关允许青岛港与其它特殊监管区域间“直通监管”模式,将保税港区的口岸功能延伸到省内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深入开展区区联动、区港联动、港港联动,为“启运港退税”政策适用创造良好地政策适用环境。
三是制定相关的风险防范方法及配套措施。由于“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实行将牵涉到海关、国税等相关部门跨地区协调作业,存在一定的监管风险,因此,建议我省相关部门充分利用海关跨省区域通关合作措施,借鉴上海、海南经验,研究制定相应的监管办法和出口退税实施政策,避免产生管理上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