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三洲片区市政配套设施综合整治(沧江南路引路碧桂路道路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各投标人: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佛政数函[2020]3号),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 2020 年 2 月 3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要求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 2020 年 2 月 6 日 9 时 00 分,截止时间: 2020 年 2 月 6 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 2020 年 2 月 6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二、现修改为: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 2020 年 2 月 21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要求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 2020 年 2 月 26 日 9 时 00 分,截止时间: 2020 年 2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 2020 年 2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顺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