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全力保障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今年以来,县民政局按照兜底线、保基本、救急难、促发展、可持续的总体思路,聚焦“兜牢基本民生底线”这一中心,紧盯重点任务,着力强措施、抓落实、增时效、保质量,全力保障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编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围绕健全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建立了县、乡(镇)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联席会议协调机制,明确了民政、财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各成员单位职责,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实施分层分类救助,精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响应机制、基层主动发现报告机制作用,采取多种方式调查排摸,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对符合低保或特困供养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相应保障范围,对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以及临时遇困人员,及时给予急难救助,做到了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救尽救、应补尽补。截止目前,全县有城乡低保对象48202户140874人(其中“单人户”施保3696人),城乡特困人员3348户3496人,困难残疾人15696人,重度残疾人13816人。发放救助资金4530.98万元。
强化低收入人口监测帮扶,持续巩固拓展兜底保障成果。强化防止返贫责任落实,会同教育、医保和乡村振兴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机制,将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及易返贫致贫、支出型困难和其他低收入家庭5大类13种特殊人群全部纳入监测对象范围,建立信息共享比对长效机制,以未纳入救助保障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重病、重残人口等为重点,深入调查排摸,加大救助保障力度。深化“个人申请、主动发现、监测预警”救助模式,全面落实“就业成本和因病因残因学大额刚性支出扣减、低保渐退”等帮扶措施,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做到“发现一户、监测一户、救助一户、动态清零一户”。
凝聚各方合力,全面开展城乡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全面落实威宁县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要求,靠实医保、残联、教育、工会等部门救助帮扶责任,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工作统筹调度,督促乡镇(街道)加强数据筛查比对和入户调查排摸。同时,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对不符合基本生活救助和急难救助条件的,及时向医保、教育等部门转办(介),落实相应专项救助政策。
实施提标惠民工程,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按照省上提标工作要求,草拟并提请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威宁自治县2022年城乡低保提标方案》和《威宁自治县2022年城乡特困人员提标方案》,全县城低保标准提高4%、农低保标准提高16%,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同步提高,新标准从2022年4月1日起执行,4月底前提标核查任务全面完成。
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增强救助时效。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聚焦“放得稳、接得住,管得好、效果实,对象准、保得快”的目标,围绕缩短办理时限、优化工作流程、强化服务管理,简化优化申请受理、调查核实、信息核对、审核确认的实施程序,在全县选择6个乡镇开展低保审核和特困认定权限下放改革试点工作,低保审核、特困认定办理时限分别压缩至20个和15个工作日。同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开展“先行救助、后置审批”,救助工作的时效性和可及性不断增强。 (通讯员 黄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