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2018年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市政工程(石岐路(原高丰路)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万成路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高明区沿江路南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
高明区2018年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市政工程(石岐路(原高丰路)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万成路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高明区沿江路南段改建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MJ2018077
1.招标条件
高明区2018年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明发改资[2018]6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高明区高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高明区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明区2018年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市政工程(石岐路(原高丰路)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万成路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高明区沿江路南段改建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3个单项工程,分别为:石岐路(原高丰路)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万成路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和高明区沿江路南段改建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排水(含雨、污)、交通安全设施、路灯照明、绿化景观等工程的监理服务。
本项目包括以下3个单项工程,各个单项工程情况如下表:
单项工程情况表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工程概况 | 招标部分工程建安费(万元) |
1 | 石岐路(原高丰路)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 | 道路全长约1.089km,拟采用城市次干道标准设计,双向4车道,项目包含沿线人行道、雨污排水系统,道路景观绿化、照明以及交通标志标线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投资额7243万元。 | 4562.66 |
2 | 万成路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 | 道路全长约0.4km,项目包含沿线相关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投资额2***5万元。 | 1675.05 |
3 | 高明区沿江路南段改建工程 | 项目全长约2km,起于沿江路南高聚公司,经珠江货运码头,终接规划拟建的海口综合货运码头,按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能设计规划控宽36米。项目投资额16000万。 | 8586.73 |
合计建安费:14824.44万元 |
2.3 监理服务期:计划总工期为3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及工程结算为止的施工监理、计量以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2.4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
2.4.1招标内容:协调设计施工总承包过程中的进度,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造价和工期控制,监督、安全监理职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招标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计量服务、结算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2.4.2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监理费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为3,497,900.00元。
2.5承包方式:固定总价。
2.6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道路诚信档案;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3.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4.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4.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4.4.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8 年 5 月
至 2018 年 10 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 对其他管理人员的要求
4.5.1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监理员:至少6名,持有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广东省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或广东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或广东省监理员证。
4.5.3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中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兼任。
4.5.4其他管理人员均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8年 5 月至 2018 年 10 月)为拟派其他管理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5.2 报名时间: 2018年 11 月 14 日 9 时 00 分起至 2018年 11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止,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交易员交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6.99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18年 12 月 6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要求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年 12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 2018 年 12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高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和平巷10号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新明二路1号D座五楼 |
联 系 人:杜进杰 | 联系人:吴慧敏、朱临千 |
电 话:0757-88266178 | 联系电话:0757-88018593、88018628 |
传 真:/ | 传真号码:0757-83920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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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1 月 |
招标公告编制人: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