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召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阶段研讨会c9f36a8b859a4ec994e1b43227fd0e70
为进一步了解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进程,总结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阶段性成绩,分析试点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推进下一步阶段改革试点任务,10月30日下午,市人社局召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阶段研讨会。市人社局调解仲裁处负责人、姑苏区人社局分管领导及处室负责人,市本级、姑苏区、工业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负责人、仲裁员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就各地在改革试点中的经验做法、困难问题等展开交流。试点工作实施以来,市本级、姑苏区、工业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通过繁简分流,以简易程序要素式审理办理案件分别为29件、8件、6件,其中7件案件以裁决方式结案,均适用了简化裁决书。会议主要研讨了简易处理案件的分类标准及分类流程、要素式审理的运行情况、简化裁决文书的运用情况、推进繁简分流改革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障碍点及解决办法等问题。
会议就下一阶段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加快试点工作。当前劳动争议“案多人少”矛盾较为突出,对于繁简分流改革具有迫切的现实需求,繁简分流试点也有利于案件审理的模式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发展,加快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是发展趋势。二是围绕简案快审创新工作方法。鼓励各地在试点阶段发扬首创精神,在法律法规和办案规则的总框架内,积极探索、敢于尝试,围绕简案快审,创新归纳规范化工作流程,提高劳动争议调处效率。三是开展专题研究完善试点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对研讨会提出的各类问题进行梳理和专题研究,已经探索总结出的一些经验做法要继续巩固深化,积极借鉴外地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试点工作意见。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