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强冠建材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南庄分局拟批准《佛山市强冠建材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01月09日至01月15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南庄分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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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佛山市强冠建材有限公司 | 佛山市强冠建材有限公司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贺丰威东、村头开发区(自编8号厂房之二) |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10660平方米,预计年加工生产抛光砖580万平方米,年产值4520万元。 | 废水:砖坯抛光过程产生的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生活污水近期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开发区下水道;远期纳管排入南庄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吉利涌。 废气:生产过程产生的少量无组织粉尘经自然扩散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油烟废气经湿式静电滤油机处理后由专用排烟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将高噪设备远离厂界,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机座进行减振处理。 固废:缺角次品砖和包装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固体废物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废水污泥交由佛山市禅城区小西湾固体废物处理中心运输和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