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汕头市龙湖区20152016学年度全日制基础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汕头市龙湖区2015-2016学年度全日制基础教育招生计划》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7 日
汕头市龙湖区2015-2016学年度
全日制基础教育招生计划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汕头市招生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任务的通知》(汕招〔2015〕10号)要求及我区实际,制订《汕头市龙湖区2015-2016学年度全日制基础教育招生计划》。根据本计划,2015-2016学年度全区计划招收中小学新生413个班20385人,至2015年秋季全区中小学在校生将达1768个班85574人。现说明如下:
一、小学招生计划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2015—2016学年度,全区计划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207个班9675人,其中:公办学校173个班7975人,民办学校34个班1700人。届时全区小学在校生将达1151个班(含龙湖区特教学校)54854人,其中公办学校968个班4***90人。由于我区小学适龄人口有所增长,且随着城市发展重心东移,新建住宅小区入住人员增多,外来人口增加,2015—2016学年度全区小学在校生将比本学年度多55个班2423人。
位于村居的小学,原则上承担所在村居常住人口适龄儿童的小学教育任务。城区片小学的招生服务范围,则参照《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组织工作的通知》(汕龙教﹝2014﹞40号)进行部分调整。未配套学校的住宅区的适龄儿童将视周边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就读,具体安排由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二、初中招生计划说明
本学年度全区小学毕业生共155个班7352人,其中:公办学校132个班6295人,民办学校23个班1057人。考虑到届时将有部分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升学或到民办学校就读,故2015—2016学年度全区初中学校计划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136个班6790人,其中:公办学校114个班5700人,民办学校22个班1090人。届时全区初中在校生将达405个班19623人,其中:公办学校326个班15831人,民办学校79个班3792人。
由于我区学校布局尚存在部分不合理之处,小学毕业生分布不均匀,届时城区片初一级新生将在遵循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的同时视学位情况适当调剂安排就读,非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学,或在我区民办学校就读,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将接收部分外来工子女入学就读。两镇小学毕业生由两镇教育指导组安排入读初中学校。
三、高中招生计划说明
本学年度全区学校初中毕业生共134个班6599人,结合我区初中毕业生的升学情况和《汕头市招生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任务的通知》(汕招〔2015〕10号)下达我区今年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任务,2015—2016学年度全区高中学校计划招收高中一年级新生70个班3920人(其中,林百欣中学、丹阳中学、渔洲中学、谢易初中学、新溪一中、广二师龙湖附中将招收部分美术、音乐、体育特长生)。届时全区高中在校生将达212个班11097人(其中公办学校203个班10718 人),比本学年度增加151人(其中公办学校增加1***人)。我区还有部分学生到市属重点高中、民办高中学校和各级各类中职、技工学校就读,本区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升学率预计将比上学年度提高。
***:1.《汕头市龙湖区2015—2016学年度全日制基础教育招生计划》(小学);
2. 《汕头市龙湖区2015—2016学年度全日制基础教育招生计划》(中学)。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 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林百欣科技中专。 |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