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裸机等五台机械设备
转让公告(网络)
受委托,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向社会捆绑转让下列5台设备,发电机(裸机)1台( 机组:威尔信,发动机:帕金斯);冷却塔2台(新菱 ) ; 空调机:2台 (海洛斯); 转让底价:人民币65600元。有意者请在公告期内持相关有效证件来我中心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并缴交保证金6000元,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即日至2018年1月18日),并定于2018年1月22日下午3时由汕头市金嘉泰拍卖有限公司举行拍卖会(不另行刊登拍卖公告)。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的5台设备为:发电机(裸机)1台,品牌 机组:威尔信,发动机:帕金斯;冷却塔2台,品牌 新菱 ; 空调机:2台 品牌 海洛斯。目前,发电机(裸机)、空调机及冷却塔其使用年限为20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关于固定资产规定使用年限规定要求,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其使用年限为10年,本次转让的发电机(裸机)及冷却塔已超过其使用年限。
二、意向受让方的资格条件如下: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限内持相关有效证件前往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限内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保证金6000元(账户名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4405***********00089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营业室;账户名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666****1338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汕头碧霞支行)。
以上资格条件由转让方负责解释。
三、交易条件如下:
1、受让方在标的搬迁全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接受转让方的现场监督。
2、受让方在搬迁过程中需注意安全等措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受让方须在竞得标的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在签订协议5日内付清转让价款及拍卖佣金。受让方在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之日起 30 日内(受让方需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拍卖佣金)与转让方按机械设备现状进行移交。
4、受让方须在转让方办理标的设备交接手续后,在15天内迁移。
以上资格条件由转让方负责解释。
四、交易收费
受让方需向汕头市金嘉泰拍卖有限公司支付5 %拍卖佣金。
标的展示时间为2018年1月15-16日。标的详情登陆http://www.stggzy.gov.cn/stggzy/查询或通过下列方式联系: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综合大楼2楼
联系电话:0754-88179724 联系人:佘先生 陈***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月5日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