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分局崎碌派出所等级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分局的委托,对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分局崎碌派出所等级提升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KST18-A028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分局崎碌派出所等级提升改造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元):本项目建设工程费用1854535.05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854535.05元。
四、项目内容: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分局崎碌派出所等级提升改造项目,具体详见采购人出具的施工图纸及市财政局审核定案的报告书;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以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供应商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4.供应商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如果供应商当地检察机关采用电子查询方式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或页截图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建造师)。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牵头方为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双方均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检察机关出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校验,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1.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以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供应商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8.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9.联合体协议(如有,必须提供原件)。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0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7月26日下午3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十、提交磋商文件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一、磋商时间:2018年7月26日下午3时00 分。
十二、磋商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三、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18日17时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分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88925223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传真:0754-87279975 邮编:515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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