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公告
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快推进内伶仃岛土地统征工作,南山区政府决定就内伶仃岛土地统征补偿争议问题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证的事项及内容
内伶仃岛土地统征补偿争议基本情况。
渔一股份公司、原内伶仃岛村民关于内伶仃岛土地权属问题的主张、理由及证据。
二、听证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9月9日下午2时30分;地点:深圳圣淘沙酒店(翡翠店)。
三、听证人员姓名、工作单位
刘朝阳 南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首席听证员/主持人);
李 斌 南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张寿生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
李 明 南山法院书记员。
四、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质证、申辩,提出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五、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参加听证有关事宜
认为与内伶仃岛土地权属问题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可于9月5日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书面向南山区处理内伶仃岛统征有关问题工作组(地址:蛇口街道办事处企业服务科,蛇口大厦9楼907)申请或者推选代表申请参加听证,经审核与听证事项确有利害关系的,安排其参与听证。
六、注意事项
听证参与人员应当遵守听证规则,维护听证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提问、陈述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旁听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听证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喧哗、起哄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听证参与人员和旁听人员需要关闭无线通讯工具。
届时请准时参加。
特此公告。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