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创新为主线以制度建设为引领珠海稳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在即将召开的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珠海经济特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条例》作为2014年我市计划立法项目,将被提请初次审议。这意味着我市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也必将为实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打下良好基础。
近年来,我市依法治市工作以改革创新为主线,以“公开、公平、公正”为主要内容,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宣传、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等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我市继续健全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力争在珠三角地区率先实现法治政府的建设任务,尽快加入全国创建法治城市先进行列。
一年立法9件 加强立法创新
我市共有7部地方性法规和7部政府规章拟于今年完成。市法制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的立法计划主要围绕“蓝色珠海,科学崛起”的战略部署和全市中心工作,体现我市不仅以立法引领和推动体制改革,同时也一如既往地关注保障民生,解决社会普遍关心问题。
珠海是为数不多的同时拥有经济特区立法权和较大市立法权的城市之一。近十几年来,珠海充分利用国家赋予的立法权,不断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出各种地方法规。尤其在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全年共审议法规草案10件,通过9件,是珠海市自1996年有立法权以来制定法规最多的一年。
全国率先实施《商事登记条例》,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全国率先制定实施《人才开发条例》,以立法推动“人才强市”发展战略;全国率先制定实施《预防腐败条例》,对社会普遍关注的“三公经费”公开等做出了制度化规定……此外,珠海在立法实践中还注重对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实践中形成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加强制度设计,上升为立法。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金华认为,创新立法,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结合实践做好制度设计,同时要摸着石头过河敢闯敢试,“不做好两者的结合,这些‘贴着率先和示范标签’的地方性法规是不可能出台的”。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郑智兴则表示,珠海充分发挥了特区立法先行先试的优势,根据全市改革创新和实践发展的需要开展立法,成绩十分突出。
建设法治政府 抢抓发展机遇
今年2月20日,《珠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正式实施。凡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规划编制、民生事项等,行政机关在做出决策前,都必须举行听证会听取意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可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该办法实施几个月来,我市已先后举办了8场听证会。
当前,珠海正处于新一轮大发展时期,面临着十分难得的发展先机,而营商环境是最重要的发展环境。率先探索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要求珠海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模式的同时,充分利用立法权,建立健全规范、透明、公正的营商法律法规体系和市场规则,让市场主体依靠规则和法律保护健康运行。
去年以来,珠海率先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在短时间内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省乃至全国创造了诸多经验,为珠海创造了更好的发展环境和竞争优势。商事登记制度自去年3月1日开始推广到去年12月初,初步统计,全市新登记设立商事主体20500多户,同比增长45%;新增注册资本290多亿元,同比增长96%。
无论是建立重大决策听证制度,还是率先进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都是我市推动依法治市、加强法治城市建设的一个又一个缩影。近年来,珠海以制度建设为引领,推动依法行政深入开展,有效提升了政府服务水平、服务意识和服务效能;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等,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起到积极促进作用。(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