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档案馆组织学习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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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8日发表
4月12日上午,黔西南州档案馆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中央条例和规定,李明海副馆长主持会议并安排有关工作。
会议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条例和规定,遵纪守法、令行禁止,在中央有关条例和规定的指导下,合法、有序地开展好档案工作。《条例》明确了应急工作体制、强化了应急准备工作、规范了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我们要用其指导开展好单位的安全工作。
会议要求,档案馆作为重点消防部门,全体干部职工都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负责安全的同志要从严、从细、从实开展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隐患排查无死角,并详细记录排查情况,并及时汇报、解决隐患,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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