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降费减负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中央、省、市降费减负政策落实到位,根据上级部门有关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全面自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自查工作。请我区各执收单位对照国家和省2016年以来出台的降费减负政策(见***1)以及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下简称收费基金)目录清单(见***2、3、4、5),对本单位执收的收费基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
二、严肃查处发现的问题。各执收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继续收取国家和省已明令取消、停征、免征的收费基金,以及未按规定降低收费标准的,要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区财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执收单位应加强对收费基金的规范管理,确保国家和省相关降费减负政策落实到位。各执收单位根据中央或省两级收费基金目录新开征收费项目的(我市目录清单没列示的),应先报区财政局,待我局上报市财政局和市发展改革委同意并纳入市目录清单公示后才能开征。各执收单位在收到上级部门收费基金项目政策调整文件后,应及时转发相关部门(单位),并函告区财政局;因收文时间滞后等原因导致多收的,应按规定程序将相关收费退付缴款人。各执收单位应将本单位征收的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和咨询投诉电话在相关门户网站中公布,并实行动态调整,并将执收的收费基金项目实行现场收费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和收费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有关工作要求。请我区各执收单位应高度重视降费减负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站在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认真组织开展此次自查工作,并将纸质盖章版自查报告(包括自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降费减负政策落实情况、发现问题、整改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举措等)于2019年6月3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报送区财政局(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801),电子文档请同步发送至区财政局综合科张佳慧外网留言信箱,政务邮箱zhangjh@yantian.gov.cn)。
特此通知。
***:1.2016年以来中央和省降费文件参考
2.深圳市国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3.深圳市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4.深圳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5.深圳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
2019年5月29日
(联系人:张佳慧 25228506 66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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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以来中央和省降费文件参考.docx
***2:深圳市国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9年2月更新).xls
***3:深圳市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9年2月更新).xls
***4:深圳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9年2月更新).xls
***5:深圳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