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21年第二次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企业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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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1日发表
根据《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环规〔2020〕4号)的要求,我局组织梳理了“深圳市2021年第二次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企业名单”(见***),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请各参评企业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参评工作,有序开展好2021年第二次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深圳市2021年第二次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企业名单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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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1年第二次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企业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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